孝昌县城市雨污分流及排涝治理工程EPC(昌盛街以南片区、花园镇老城区、徐河社区及园区节点改造)管材采购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湖北顺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银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项目名称:孝昌县城市雨污分流及排涝治理工程EPC(昌盛街以南片区、花园镇老城区、徐河社区及园区节点改造)管材采购
1.2项目编号:HBYF-2024-032007
1.3招标范围:孝昌县城市雨污分流及排涝治理工程EPC(昌盛街以南片区、花园镇老城区、徐河社区及园区节点改造)管材采购,在供货期内由招标人向中标人下达采购清单,中标人按订单要求供货,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要求”。
1.4合同估算价为:609万元
1.5供货期:暂定15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与施工进度同步)。
1.6质保期: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1.7其他:投标报价不做为最终结算依据,本项目工程量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工程量经招标人确认、审计部门审计为依据。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一般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可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也可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投标人也可提供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目前“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直接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查询结果截图视为有效;(提供有效的网站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或与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的情况不一致,则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的情况为准)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接受制造/生产商投标: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 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 2024年3月21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 地点:湖北银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孝感市孝昌县汇通大道文鑫小区3号楼)
3.3 方式:现场获取:(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不需单独提供);
3.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3日9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顺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hbshhjsh1.co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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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湖北顺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孝昌县建设路
联系人:刘部长
电 话: 137072993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银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孝感市孝昌县汇通大道文鑫小区3号楼
联系人: 刘经理
电 话: 15307293400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