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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康复中心及医技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来源:湖北顺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1-05 浏览次数:1553次

孝昌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康复中心及医技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湖北宇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孝昌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康复中心及医技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劳务分包(项目编号:HBYH-2025-0100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孝昌县花园镇澴西新区澴西大道中段,孝昌县第二人民医院(孝昌县花园镇卫生院)院内

建设规模:该项目拆除原检验楼及周转楼,新建及扩建部分总建筑面积 8620.56平方米,其中:扩建 2#综合楼 2172.45 平方米,新建3#精神康复中心6448.11平方米(含地下一层水泵房367.78平方米)。改造部分面积2456.54平方米,对现状2#综合楼南侧进行改造。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供配电、暖通空调、消防等基础设施工程;同时配套相关医疗专项设施。

履约期限:按招标人要求与施工同步。

1.2招标范围:孝昌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康复中心及医技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劳务分包工作。

1.3合同估算价为998.5万元

1.4其他投标报价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本项目工程量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工程量经招标人确认、审计部门审计为依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以下证明材料:

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下列①②③④要求中的一项:

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2023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2.4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单位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50106日至20250110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3.2地点: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孝昌县汇通大道与中天大道交叉口丰联公寓旁)

3.3方式:线上获取(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和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报名表签字盖章扫描件;一起发送至邮箱3646517275@qq.com。(注:以代理公司收到的邮件回执为准。如未收到回执信息请自行电话联系代理公司,联系方式:陈经理13035131363)。

3.4招标文件售价:500/套,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120930分,地点:孝昌县汇通大道与中天大道交叉口丰联公寓旁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顺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hbshhjsh1.com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宇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址:孝昌县花园镇建设路37

联系人:聂传志

 话:15072643909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址:孝昌县汇通大道与中天大道交叉口丰联公寓旁

联系人:陈经理

 话:1303513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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